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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0 00:48:10墨江资深的刑事辩护服务
结合司法实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而是指签字或盖章合同即生效;而对于“签字、 盖章”,高院认为二词之间的顿号是并列词组之间的停顿,即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合同方可生效,也就是说,“签字、 盖章”是指“签字”+“盖章”后合同才可以生效。但不排除有特殊情况的存在,即不论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仅有签字、仅有盖章,还是既有签字又有盖章,只要可以认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实际行动表示对合同的认可,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判定合同成立且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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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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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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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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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前,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2.起诉前,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3.起诉前,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4.起诉前,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人民调解下的调解文书;5.起诉前,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前述借款进行进一步追认;6.起诉前,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