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发布
网站首页 > 文章发布 >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发布时间:2025-02-24 00:32:53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两者虽一字之差,但发生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借"仅指的是双方形成了借贷的合意,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本身就是认可双方之间成立了借贷法律关系。而“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从这个角度而言,"借"与"借到"所相对应的举证责任有所不同,同样都是借贷合同纠纷,持有记载"今借"借条的出借人,还负有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提供了款项的义务,而持有记载"今借到"借条的出借人,一般情况下可以此记载作为其提供了款项的有力证据。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在发生借贷行为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要注重证据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法律意识淡薄,还款时不索回借据,也不向出借人索要收据。一旦出借人再凭借据追索借款,就会引发纠纷。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的办法是:(1)由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借款确实已经偿还;(2)通过合法的录音、录像方式提供借款已经偿还的证据;(3)如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还款的,转账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明已经还款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有利证据的话,借款人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一泽法务企业谈判:1.律师参与谈判,避免在谈判和签合同过程中陷阱。2.预约时间---谈判内容沟通---利弊分析---现场参与利益维护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Q: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买吗?A:好别买!购买无房产证房屋有风险。无房产证房屋不能办理变更登记,这意味着房屋的物权人实际还是卖方。一旦卖方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的利益将无法保障。Q: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A:有效!如果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没有房产证也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房需谨慎!一泽法务提醒大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购买房产,别为了一时便利或省钱就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屋。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绿春资深的律师函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为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分别指的是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两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