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发布
网站首页 > 文章发布 >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发布时间:2021-12-12 00:50:09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内容如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入职协议、离职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劳务合同实习协议、工伤赔偿、竞业禁止协议、劳务派遣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一泽法务提供诉讼文书类合同起草、修改、审查服务内容。内容如下:起诉状、答辩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1)担保可分为保证、质押、抵押、定金和留置,故担保人的类型中包含保证人;(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保证人作保证时,是以个人信用及其全部财产(非特定财产)为债务人作担保。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红河资深的交通事故咨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