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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专业的援助律师咨询

发布时间:2022-06-12 00:52:07
绥江专业的援助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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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家利用“互联网+律所”为企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的法务平台,公司以“客户至上、诚信务实、全员跟进、服务争先”为服务理念,整合行业资深律师资源,竭诚为企业、家庭、个人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咨询与高效贴心的服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涵盖了合同协议、劳务劳资、债权债务、股权合伙、股东个人和员工相关事务以及增值服务等7大模块。一泽法务利用“互联网+律所”的服务平台结合N+1(多对一)的新型服务模式:每一个企业客户都有一个主任律师/合伙人律师为主对接律师,在联合整个律师团队为其服务,专人专项,每个模块都有一个资深律师及专业团队为其负责,打破传统的律师服务模式,团队式服务弥补了个人服务的不足,充分体现出服务的专业性、及时性、高效性,全面保障客户服务质量与效率,充分体现一泽法务的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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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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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