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发布时间:2022-10-28 00:51:04文山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法律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仍对债权人负有保证清偿的义务。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文山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结合司法实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而是指签字或盖章合同即生效;而对于“签字、 盖章”,高院认为二词之间的顿号是并列词组之间的停顿,即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合同方可生效,也就是说,“签字、 盖章”是指“签字”+“盖章”后合同才可以生效。但不排除有特殊情况的存在,即不论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仅有签字、仅有盖章,还是既有签字又有盖章,只要可以认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实际行动表示对合同的认可,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判定合同成立且生效。
文山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文山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的申请;5.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文山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一泽法务提示:不论是《民法总则》还是已经实施的《民法典》均明确:诉讼时效的起算期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写借条时,应尽量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出借金额+利息标准+违约责任。同时提醒出借人: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出借人应及时主张权利。
文山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咨询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4.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5.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