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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专业的工伤咨询

发布时间:2023-08-05 00:46:42
绿春专业的工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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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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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借贷行为的时候,双方当事人都要注重证据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有的人法律意识淡薄,还款时不索回借据,也不向出借人索要收据。一旦出借人再凭借据追索借款,就会引发纠纷。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的办法是:(1)由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借款确实已经偿还;(2)通过合法的录音、录像方式提供借款已经偿还的证据;(3)如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还款的,转账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明已经还款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供有利证据的话,借款人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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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泽法务债权债务纠纷:1.审阅分析与债权相关的各类文件。2.催收四部曲:电话、律师函、现场处理、诉讼。3.资料整理---律师对接---联系债务人(电话和其它)---律师函通知---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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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前,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2.起诉前,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3.起诉前,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明确的借款还款承诺书;4.起诉前,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人民调解下的调解文书;5.起诉前,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前述借款进行进一步追认;6.起诉前,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